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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548213-3-2021-00033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9-10 关键词:
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制定叶县工业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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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制定叶县工业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政〔20201号)精神,结合叶县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叶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叶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制定了《叶县工业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请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予以配合,确保《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接单落实到位。

 

附件:叶县工业生产企业监管领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叶县工业生产企业监管领域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检查

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发起牵头部门

参与联查

部门

事项类别

抽查
比例

检查方式

检查
时间

检查依据

1

县重点污染源联合抽查

重点污染源企业

1.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2.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3.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4.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监督检查。

县环境

保护局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一般检查

事项

5%

随机抽查

2021年

11月-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