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林海新材料有限公年产9600吨尼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林海新材料有限公年产9600吨尼龙产品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审查)。为保证审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邮 编:467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林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600吨尼龙产品项目 | 河南林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租用集聚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5亩,总投资1亿元,生产规模为年产9600吨尼龙产品,包括尼龙隔热条和注塑零部件。项目属于集聚区规划中的尼龙化工产业链进一步延伸项目 | 1、废水 项目废水全部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造粒、挤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项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
2 | 平顶山市亿通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0万根喷浆管项目 | 平顶山市亿通机电有限公司 | 叶县任店镇秋河村 | 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秋河村,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在公司原址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根喷浆管,喷浆管为现有工程产品湿喷机的配件,为一种消耗品,需定期刚换。 | 1、废水 项目废水全部为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走肥田,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密炼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密炼、开炼、成辊、挤出、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
3 | 河南鑫达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小量危险废物及废铅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 | 河南鑫达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叶县三里桥南开发区院内(河南永威皮鞋厂1-2层车间) |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回收贮存种类:1、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2、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4、染料、涂料废物,5、感光材料废物,6、表面处理废物,7、含汞废物,8、含铅废物,9、石棉废物,10、废催化剂,11、其他废物。
| 1、废气 电池破损(非正常工况)废气,破损电池储存区密闭,设置负压通风系统,将废气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危废储存产生的有机废气,储存区密闭,设置负压通风系统,将废气引至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固体废物 废清洁用品、渗滤液、废活性炭、废灯管 经收集后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4 | 水泥稳定土、沥青混凝土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 | 平顶山荣炬工程有限公司 | 叶县廉村镇黄谷李村西段叶廉路北50米 | 河北昌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黄谷李村西段叶廉路北50米,占地面积66.59亩。项目生产规模为水泥稳定土30万吨/a,沥青混凝土20万吨/a,建筑垃圾50万吨/a。项目是为“G329舟鲁线舞阳叶县界至叶廉路口段改建”的配套项目。 | 1、废水 清洗机产生的废水,先进入泥水缓冲池,后经泵抽至污水沉降罐;沉降罐内上清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再回用。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废气 生产线安装雾化喷淋装置覆盖整个料场及生产区域。 (1)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泥稳定土生产线 水泥筒仓配套仓顶袋式除尘器。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天然气燃烧烟气(导热油炉和燃烧器,均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沥青烟经“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外售于砖厂用。 项目产生的焦油渣、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5 | 平顶山市游游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 | 平顶山市游游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叶县叶邑镇双庄村一组 | 平顶山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叶县叶邑镇双庄村,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 | 1、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清水池中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2、废气 破碎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并安装集尘设备,给料、破碎筛分、水泥给料、水稳搅拌各使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共计四台集尘设备,工序之间物料输送采用密封输送皮带,后经排气管道排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给料、破碎筛分、及水稳搅拌之间粉尘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计3根排气筒)。 3、固废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轻质物等各类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集中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