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叶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紧扣深化改革主题,强化法治引领,注重法治规范,创新法治机制,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我县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共叶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叶县人社局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参与,以人为本、高效便民,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年度集中学法多次,并将党纪党规纳入学法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法律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等各项理论指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普法学习和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今年来,叶县人社局根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对所涉及的231项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梳理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要求,通过“叶县人民政府政务网”进行公示公开。同时我局以“互联网+人社”思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不断提高四级深度事项数量,提供各项审批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互联网申请达到100%。通过大力宣传推广使用“豫事办”APP,使群众通过移动终端“微信”、“支付宝”等软件办理涉及人社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查询、社保认证等业务,真正实现了远程自助,高效便民服务。
(五)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定审核制度等,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同步推送至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对于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定审核。规范行政执法的裁量权,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使行政执法变得更加有效。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便民服务和政务公开。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叶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用服务规范及业务流程的同时,结合“一次办妥”改革,推出一系列服务措施:1、在醒目位置设置接待柜台,由工作人员引导办理业务;2、设置两个 LED 屏,播放业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清晰展示办事流程;3、设立便民打印机,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办事材料;4、设置咨询窗口,前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审批,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跑一次腿”,为办事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叶县人社局积极利用市纪委监委搭建的“民生监督大数据平台”,将我局所办理的涉及职工养老、城乡居保、就失业创业、工伤保险、行政执法、各种类技能培训提升等行政服务民生数据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方渠道让群众知晓具体办事流程及结果,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倒逼人社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人社政策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二)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劳动保障执法依据欠缺,导致执法缺乏威慑力。人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诸如《劳动合同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虽然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可操作性较差。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宪法宣传及民法典宣传等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与人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抓好普法工作的持续推进与建设。继续做好劳动法、社保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内部学习的同时组织普法人员进企业、进乡镇,进一步增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县各用工主体的守法意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积极发挥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作用,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程序合法合规性,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全局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时遵守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与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在规定的时效内处理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工会、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对信访案件第一时间作出合理答复。设立意见箱,充分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受理群众对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问题和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投诉。在办事大厅设立LED电子屏,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滚动播放。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