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1〕54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开展201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开展201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叶县开展201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做好2012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实现我县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根据《河南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卫执〔2011〕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2011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继续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全面清查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认真整改查处,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清查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清查范围包括各产业集聚区及各乡(镇)、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借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5.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违法占地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整治目标
通过自查、整改、实施问责等手段,狠抓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拆除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上的违法建(构)筑物,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阶段(2011年10月25日—2011年11月18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乡(镇)政府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迅速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清查后统一登记填表(见附件2、3、4、5),并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查整改阶段(2011年11月19日—2011年12月18日)。各乡(镇)政府要针对本辖区清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恢复的,依法强制拆除;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强制拆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9日—2012年1月1日)。清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县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自纠工作不认真、没有依法处理到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调整了叶县土地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乡(镇)长担任,为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工作的重点在于拆除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并进行复耕,各乡(镇)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掀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高潮。凡本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于10%的,将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据市政府要求,实施党政同责。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县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监察、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法案件,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彻底清理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尤其对各类开发区、重点乡(镇)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新农村建设、村民建设宅基地情况进行重点清理核查,如实填写有关工作表格,确保整治质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要坚决予以拆除复耕;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25日前依法整改到位;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职责到位,务必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并督促、指导相关用地单位加快组织报批进度,争取完善用地手续。
(三)抓好落实,确保到位。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地尽快复耕。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拆除复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验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河南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号)、《平顶山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或整治行动没有明显成效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村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问责。对重大违法案件,县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公开处理结果,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平文〔2011〕9号),以及我县已建立的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叶政〔2011〕7号)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动态巡查体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附件:1.叶县土地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
3.2011年度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工程违法违规用
地情况统计表
4.2011年度产业集聚区新农村建设违法违规用地情
况统计表
5.2011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统计表
附 件1
叶县土地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古 松(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代强(副县长)
副 组 长:刘兴文(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贾松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森(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何国强(县纪委常委)
王玉民(县法院副院长)
张华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清林(县财政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朱平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跃民(县发改委副主任)
杨爱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怀民(县畜牧局副局长)
冯自海(昆阳镇镇长)
兰建伟(龚店乡乡长)
郝中伟(城关乡乡长)
张建召(廉村镇镇长)
程慧香(仙台镇镇长)
马向阳(保安镇镇长)
樊亚杰(洪庄杨乡乡长)
李向伟(水寨乡乡长)
汪柯念(邓李乡乡长)
杨海玉(遵化店镇镇长)
张跃民(叶邑镇镇长)
刘国平(田庄乡乡长)
艾玉玺(马庄乡乡长)
付水生(龙泉乡乡长)
赵春晓(辛店乡乡长)
张立辉(任店镇镇长)
顾东辉(夏李乡乡长)
郭 方(常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贾松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附件2 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面积单位:亩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名称 用地项目名称 用地时间 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情况 供地审批情况 用地面积 用途 供地方式 是否未供即用 是否非法批地 是否未批先用 是否以租代征 是否低价出让 其他违法用地 是否违反规划 是否违反产业政策 是否立案查处 备注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面积 耕地 基本农田 其他土地 合计 填表说明:供地方式包括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3 | ||||||||||||
2011年度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工程违法违规用地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件、亩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名称 | 动工时间 | 面 积 | 是否立案 | 是否结案 | 预审文号 | 是否组卷上报 | 备注 | |||
耕地 | 基本农田 | 其他土地 | ||||||||||
合计 | ||||||||||||
备注:备注栏中说明国家或省、市、县级重点工程 | ||||||||||||
填表人: 审核人: |
附件4 | |||||||||||
2011年度产业集聚区新农村建设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盖章) 单位:件、亩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动工时间 | 面积 | 查处情况 | 备注 | ||||
耕地 | 基本农田 | 其他土地 | 是否立案 | 是否结案 | |||||||
合计 | |||||||||||
填表人: 审核人: |
附件5 | ||||||||||||||||||||||||||||||
2011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万元、万平方米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用地单位 | 用地时间 | 用地面积 | 发现情况及时间 | 立案时间 | 自行纠正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落实情况 | 退还土地面积 | 复耕面积 | 提出党政纪处分人数 | 落实党政纪处分人数 | 移送情况 | 刑事处罚 | 结案情况 | |||||||||||||||
耕地 | 基本农田 | 其他土地 | 面积 | 纠正情况 | 应罚没款金额 | 应没收建筑物面积 | 应拆除建筑物面积 | 收罚没款金额 | 已没收建筑物面积 | 已拆除建筑物面积 | 总数 | 厅级 | 处级 | 科级以下 | 总数 | 厅级 | 处级 | 科级以下 | 件数 | 人数 | 件数 | 人数 | ||||||||
合计 | ||||||||||||||||||||||||||||||
填表人: 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