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1〕140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叶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叶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古 松(县长)
副组长:张跃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余振江(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
成 员:李耀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共机构节能办主任)
马 晓(县政府办主任)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娄彦平(县教体局局长)
张全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兴文(县监察局局长)
田清林(县财政局局长)
宁献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松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春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惊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兰荣庆(县商务局局长)
任 磊(县文化局局长)
柴宝鑫(县卫生局局长)
张中阳(县统计局局长)
马河清(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向东(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毛书兰(县科技局局长)
韩广辉(县人行行长)
梁 波(县工商局局长)
褚志伟(县质监局局长)
齐德伦(县国税局局长)
张军平(县地税局局长)
孙怀民(县畜牧局副局长)
张天振(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进勇(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刘学民(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战略;审定全县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规章、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执行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节能减排规划;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及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张发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天振、刘进勇、刘学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能源 节约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