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1〕141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十一五”期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1.1%,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1%的约束性目标。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昆阳镇人民政府等16个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冯自海等42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我县“十二五”节能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件
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单位(16个)
昆阳镇政府 城关乡政府 遵化店镇政府 马庄乡政府
县发改委 县统计局 县财政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局 县工信局 县电业局 县公共机构节能办
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中盐皓龙天源盐化有限公司
平煤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二、“十一五”节能先进工作者(42名)
冯自海 郭延克 郝中伟 王 伟 薛冬柯 杜战辉 郭东洋
曾自成 王领军 赵春晓 刘 辉 罗世举 谢永亮 胡永谦
王长坤 梁帅业 袁剑亭 杨海玉 张振安 高小乾 闫 鹏
李洪涛 张发欣 张天振 连世斌 禹得洋 郝惊迪 田清林
朱春生 宁保记 赵宏升 沈艳荣 齐晓阳 孔世飞 连国芳
邱留根 董晓娜 孙东盈 付汉卿 李 骥 陈晓刚 刘 博
主题词:能源 节约 表彰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