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2〕6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制订2012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叶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办法》(叶政〔2007〕30号)规定,现就制订2012年度责任目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目标制定要按照今年县委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盐都崛起目标,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保稳定,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单位制订责任目标方案时,一要与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二要与市、县有关主管部门及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相衔接;三要能够反映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今年的主要工作和基本职能,一般事务性工作不列入目标体系;四要做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考察性。
二、目标设置
各乡(镇)的目标体系原则上分两大块。一是重点考核的经济工作目标。主要包括:生产总值、限额以上和以下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非公有制经济、种植业结构调整(白色工程、食用菌生产、烟叶生产等)、畜牧富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粮食产量、林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二是必须完成的依法行政和和谐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农民减负、反腐倡廉建设等。
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目标体系原则上包括:本部门主要业务工作、年度发展计划指标、主要工作要实现的数量、效益、效率、效果要求,当年要抓的重点项目,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市保持和争取的位次,争取上级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我县的支持程度,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各项目标要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有标准时限、质量、效率、效果等形象化进度要求,或位次、等次要求的准确表述,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紧提出本单位责任目标建议方案。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提出本单位责任目标建议方案的同时,还要抓紧提出并及时报送完成本部门所负责的各乡(镇)工作责任目标建议方案。对乡(镇)提出的责任目标,要充分考虑各乡(镇)此项工作的现状、基础和优劣势条件,力求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三)各乡(镇)、各部门提出的建议方案,务必于2月17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科。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科统一汇总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下达责任目标。
2012年的责任目标制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安排,认真研究,积极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目标制定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科联系。电话:8056415。
附件:全县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 件
全县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
一、乡(镇)(18个)
昆阳镇 任店镇 保安镇 仙台镇 遵化店镇 叶邑镇
常村乡 城关乡 夏李乡 邓李乡 洪庄杨乡 廉村镇
龙泉乡 田庄乡 马庄乡 龚店乡 辛店乡 水寨乡
二、县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74个)
发改委 物价局 教体局 科技局 计生委 法制办
公安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社局 交通局 住建局
农业局 蔬菜办 林业局 水利局 卫生局 统计局
文化局(旅游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司法局 环保局
粮食局 信访局 商务局 宗教局 农机局 畜牧局
广电局 档案局 招商局 安监局 公路局 移民局
城管局 烟办室 扶贫办 房管局 史志办 协调办
爱卫办 残 联 供销社 人 行 农 行 农发行
中 行 建 行 信用联社 工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盐业局 质监局 药监局 社保局 电业局 国土局
气象局 邮政局 人防办 文明办 市场发展中心
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工信局 综合执法局
商业总公司 行政服务中心 烟草公司 财险公司
寿险公司
主题词:经济管理 目标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