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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166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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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528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


确定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5年3月19日,省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当前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55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确定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大放权限权力度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2.在探索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管理,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取消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电网接入意见、供水协议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等方面加大放权力度,今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电业局、县发改委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和部门联动机制,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着力解决“红顶中介”问题


从严治理“红顶中介”搞权力寻租、有偿服务等腐败行为,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


二、切实管好政府“钱袋子”


(四)深化财政改革


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完善覆盖所有公务支出的制度,确保“三公”经费比上年只降不升;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顶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摸清各乡镇、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对长期沉淀资金要调整用途,将其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上。对所有无正当原因超期未用资金都要按规定收回,并对该花不花、造成闲置浪费的单位追究责任。抓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形成新的沉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继续强化财政资金审计监督


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执行进度和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高标准良田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使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等领域的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三、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七)加强公共资源公平交易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县级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相关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抓紧建立健全综合评标专家库,加强专家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罚,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造作行为,最大限度地铲除招投标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八)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1.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网上交易制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招拍挂制度,用“制度+科技”手段杜绝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规设置出让条件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推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将所有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纳入网上采购范围,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提高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透明度。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九)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


1.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办法,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统一管理和综合监督。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等腐败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进行。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十)持续推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专项治理


通过完善抓落实制度机制、强化抓落实问效问责等手段,着力解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十一)搞好“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整改清帐工作


持续开展“四风”整改清帐行动,把没有整改的、正在整改还没有到位的、新发现需要整改的三类问题通盘考虑,建立“四风”整改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严厉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依法治腐


(十二)依法完善权责体系


加快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明确权利运行边界和流程,确保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十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机制,研究制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以刚性的制度防止权利滥用滋生腐败。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十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尽快出台我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惩治执法违法行为和执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十五)做好“红头文件”清理工作


坚决将制定程序不规范、实体内容违法违规或失去效用的各种“红头文件”清理到位、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六、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十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党组(党委)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大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职尽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安排部署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十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严肃处理。监察机关要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严防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管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十八)严管厚爱锤炼队伍


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政府工作人员。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出差、休假、请假请示报告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严惩处公职人员顶风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针对以上任务分工,请各责任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落实措施,落实方案务必于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315房间(联系电话:8063669,电子邮箱:duchashi209@163.com),并于8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落实情况。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并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县政府





                                2015年7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