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4〕5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政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政府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6日
叶县政府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平顶山市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共叶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叶办〔2014〕19号)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任务
(一)重点领域整治
1.工程招投标方面。重点针对有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竞争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2.城市规划建设方面。重点针对城市规划执行不力,随意变更规划,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批少建多、边批边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3.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重点针对有的利用内部协议压低地价、多占土地、向开发商返巨额土地出让金等,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完成实现:2014年底前)
(二)民生领域整治
1.财政专项资金方面。重点针对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财政
专项资金监管不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私存私放等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2.教育方面。重点针对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3.卫生方面。重点针对医疗卫生乱收费、医患纠纷等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4.人防工程方面。重点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验收以及后续建设规划等环节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人防办,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5.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重点针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叶县营业部,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6.社保资金管理方面。重点针对挤占、挪用、拖欠、违规支付社保资金等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7.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方面。征地拆迁方面重点针对征收程序不合规、安置补偿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监管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方面重点针对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低价出让或擅自变更开发规划;基层
干部违规违纪参股办矿等问题的整改。(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
局,完成时限:2014年底前)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11月下旬——2014年12月5日)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周密安排,于11月底前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底)
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动员部署,迅速进入状态,成立专门机构并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2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并上报县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2015年1月——2015年底)
今年12月份,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不断扩大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同时,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接受县委督导检查组的督导检查。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彭德惠同志任组长,王代强、白云霞、李红民、高文克、王东效同志任副组长,马晓、刘兴文、王耀武、宁献业、刘德汉、何宏伟、李彦坡、刘跃民、赵宏升、柴宝鑫、李书义、郭元勋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马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11月底前报县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综合协调职责,按照时间进度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督导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各牵头单位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
县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058158
联系人:任丙奇
邮 箱:duchashi209@163.com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