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4〕3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组建医疗联合体暨分级医疗
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组建医疗联合体暨分级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6月27日
叶县组建医疗联合体暨分级医疗
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豫政办〔2012〕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我县医疗资源分布实际情况,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发挥区域内龙头医院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一)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医疗规划得到落实,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医疗服务网络。
(二)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专科优势、技术特点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之间的长期协作关系基本建立,资源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
(三)分级医疗制度基本实施。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上下联动机制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基本医疗保险作用充分发挥。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关口作用和杠杆作用充分体现,转诊制度、支付制度得到优化。
(五)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组建模式和工作任务
(一)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医疗机构由主体医院通过兼并或直接举办等形式由主体医院直接经营管理。
(二)半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资产所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联合体主体医院与其他各医疗机构签订经营管理托管合同,通过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由主体医院负责医疗联合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
(三)松散型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内主体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不涉及产权和管理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要采取合作联营的模式,在技术、设备、人才培训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通过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
推进组建医疗联合体坚持五个不变:乡镇卫生院法人资格不变(保留牌子和名称)、财政补偿政策不变、核定编制不变、功能定位不变、公共卫生职责不变。
1.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带动乡镇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2.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在自愿的原则下,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半紧密型或松散型医疗联合体。
2014年7月底前,各医疗联合体主体医院将实施方案报县卫生局医改办;2014年8月底前,全面启动医疗联合体组建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医疗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联合体内一级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二级医疗机构还应承担县域内与其服务功能相对应的急危重症病人的诊治。结合功能定位,制定基层首诊、分级医疗管理办法和双向转诊流程,适度拉开县、乡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制定有利于促进分级医疗推进的支付制度,引导患者基层首诊。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完善健康管理、远程医学、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功能,实现医疗资源的统筹共享。
(二)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医疗联合体主体医院建立医师下基层义(巡)诊、会诊及多点执业制度,并有计划地安排技术骨干和专家到成员医院服务。严格落实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职称晋升政策(医师多点执业的时间可以累计记入到基层服务时间)。
(三)建立技术帮扶、人才培养制度。主体医院要有计划地定期对医疗联合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安排进修和专业培训,建立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等制度;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人才资源共享、人才流动制度,制定并落实帮扶成员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计划。
(四)建立各类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逐步推行上下级成员单位之间医学检验和影像资料的认可运用,减少重复检查检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探索建立区域或联合体内的检查检验、放射诊疗、病理检测等技术中心,鼓励医学检查检验等服务外包。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医疗联合体内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各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运行绩效等予以考核,促使其沿着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方向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物价、编办、食药监、县级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医疗联合体暨分级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部署、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县级医院为县政府主导下的各自联合体牵头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疗联合体暨分级医疗试点工作。
县政府要加强医疗联合体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拨付挂钩,与医保支付制度紧密衔接。
(二)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紧密型的医疗联合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联合体内打通使用的人事管理方式。
(三)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制定有利于病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的全县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逐步探索体现节余奖励、风险共担原则的总额预付、定额结算、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