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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130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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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4〕3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督促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叶县海王星晨水会等3家单位和区域实施挂牌督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确保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9


月20日前整改销案。


二、加强管理,科学指导。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整改的停业整改,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于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的隐患单位,必须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同时要及时组织消防技术服务人员深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针对隐患整改加强现场业务指导,帮助隐患单位优化整改方案,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切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在加快整改进度的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流于形式,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以及由此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4年7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印发


 

 

 

 

 

 

 

 

 

 

 

 

 

 

 

 

 

 

 

 

 

 

 

 

 

 

 

 

 

 

 

 


附  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隐患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备注


1


叶县海王星晨水会


李艳芹


18903752566


该单位位于叶县环城路与叶舞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使用性质为桑拿洗浴,建筑高度8米,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容纳人数100人。


1.室内消火栓无水;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


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2


叶县民生液化气供应站


张留水


13837591538


该单位位于昆阳大道南段路西,占地面积5533平方米,50立方的储罐两个,10立方的残液罐一个。


1.储罐未按规定设置冷却设施。



 

3


叶县重庆富侨商务会所


刘大发


18860283999


该单位位于建设路与叶鲁路交叉口西南,使用面积700平方米,容纳人数50人。


1.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性质,建(构)筑物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场所容纳人数,储存化学危险物品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