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3〕2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集中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叶县集中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叶县集中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平办〔2013〕13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3年企业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3〕13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为立足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扎实开展以“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为主题的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抓好“三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全面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努力做好对各类企业的预测研究、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及时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推动我县大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强化服务导向,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继续精简涉企审批事项,企业反映问题限时办结率达95%以上。提升企业规模效益,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以上,利润同比增长5%以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以上名牌产品3个。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测,把握经济动态。各乡(镇)要抽调精干人员,重新对本辖区内的各级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工业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非工业企业)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档案,随时监测运行情况。每个乡(镇)至少要筛选出3—5家具有代表性、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通过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对企业的生产数据(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产品价格、产成品库存量、用电量等)和效益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等)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把握企业的运行动态,为企业发展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决策服务。
(二)收集问题,搞好企业服务。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全面搜集、整理、协调、解决各类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实行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项目)制度、企业服务联络员制度和企业问题挂销帐制度,逐一建立企业服务台账,对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能够按时解决的问题予以销账,对不能按时解决的问题实行挂账,直至问题解决。
四、方法步骤
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从2013年7月5日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动员,及时召开本级专项活动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确保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征集问题阶段(7月中、下旬)。县、乡两级要以此次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集中征集和日常征集相结合、主动征集与企业反映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现状,集中、主动征集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的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途径及时收集企业反映问题。
(三)集中解决阶段(8月至10月)。对征集到的问题,按“先本级、后上级”原则处理。乡级能够解决的予以解决,对超出乡级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或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交县级层面协调解决,对在县级层面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或努力争取,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机制,逐项建立台帐,明确完成时限,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对一般性问题,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问题重大、情况复杂的事项,可适当延长, 但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运作,逐步实施。
县政府有关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企业服务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将本周企业大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反映问题办理进度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县企业服务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每月24日前,将企业大服务活动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企业服务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
(四)回头巩固阶段(11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前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参照活动方案,对问题落实情况、问题解决进度和企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反馈解决问题成效。要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各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查漏补缺,对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章立制,形成企业服务长效机制。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全面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2013年12月15日前报县企业服务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组织好、落实好、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统筹推进工作,并从县纪委、县统战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专职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请于7月10日前报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一楼108房间)。联系人:万浩,电话:8053465,传真:8091788,电子邮箱:yexianyunxingban@163.com。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对企业反映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牵头部门要与其他涉及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强化服务;其他涉及部门也要与牵头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办理,确保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把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与“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时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活动进展情况。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大服务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考评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企业大服务活动,加强对活动动态、政策措施以及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县上下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大服务活动的各项工作,严肃纪律,主动服务,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走访企业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给企业添负担、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保障办公条件。县政府为企业大服务活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企业大服务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也要为本辖区企业大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条件。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