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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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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321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626

 

 

 

 

叶县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净化暑期文化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上网登记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健全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音像、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等的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三、整治时间

全县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行动,自2013627日开始至831日结束。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整治网吧市场。坚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登记、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消防检查不合格的网吧依法予以整改或关停;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活动,坚决取缔黑网吧。

(二)全面整治娱乐场所。规范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娱乐场所;严厉查处超出核定消费人数经营,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违反消防法规的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关停、整改;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活动。

(三)规范出版物经营市场。加大对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盗版畅销书、工具书、教材教辅读物以及盗版电影、电视剧音像制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打字复印场所、印刷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认真查找经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27日至710日)。组织全县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和业户,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找出自身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全县文化市场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11日至820日)。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地毯式检查,不留空白和死角。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的频度。活动期间,要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取缔的依法取缔,该关停的立即关停,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限表。

(三)总结验收阶段(821日至31日)。对全县整治阶段查处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整改检查,检查其违规行为是否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职责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县文化部门牵头,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有推诿责任或拖延办案等现象。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县教体局:1.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2.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要向社会公示校内上网场所监督举报电话,对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县工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接到群众举报后经与县教育部门沟通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取缔。

县公安局:1.负责对网吧和娱乐场所及出版物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网吧和娱乐场所要予以关停;对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但又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网吧和娱乐场所要立即关停整改,直至达到标准并经验收合格。2.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行为。3.督促网吧经营单位认真严格执行网民上网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网吧网络日志必须保存60日以上、规范使用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各项制度3.配合县工商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

县监察局:加强对网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群众反映强烈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严处理;对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县文化局:1.负责网吧和娱乐场所的设立审批及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2. 严厉查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过限定时间经营、超出核定消费人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监督网吧落实入场登记制度,强化网吧经营单位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核对登记职责;加强对悬挂标志的监管,指导并监督网吧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禁止入内”、“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标志;在网吧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文化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等。3.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网吧日常检查。对全县网吧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4.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退出机制。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3)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8)未成年人或在法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5.配合县工商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6.以查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盗版电子出版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图书、影像市场的管理。

县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县工商局:1.负责对网吧和娱乐场所及出版物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工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都要及时查处取缔,绝不手软。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取缔。3.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向其提供租赁经营场所以及为“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查处。

县电业局:1.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者向电力部门申请经营用电时应提供相应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电力部门不得对其提供生产经营用电;2.根据县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提供的黑网吧、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停止对其提供生产经营用电。

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职责:1.根据县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提供的黑网吧、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2.依法积极配合县文化等部门,对认定未执行限时营业规定的网吧,在每日0时至8时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3.不得为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各乡(镇):切实增强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坚持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制定相关监管制度,确保文化市场安全。

七、工作要求

()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促进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责,迅速行动,扎扎实实把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结合整治行动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严格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留后患,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查处力度不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健全举报机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及13783245913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监督、投诉和举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