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 2012〕97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叶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叶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古 松(县长)
副组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马 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刘兴文(县监察局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宁献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 铮(县审计局局长)
韩向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韩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叶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