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2〕39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07—2011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2007—2011年度,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全县政府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议、提案办理任务,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水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教体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建议 提案 表彰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