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2]80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叶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叶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建华(副县长)
副主任:王 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冯延斌(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月民(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袁新义(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傲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香花(县财政局副局长)
赫海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康宏亮(县法院副院长)
蓝爱丽(县妇联副主任科员)
翟中宇(县法院民庭一庭庭长)
张瑞霞(律师代表)
汪师芳(经济代表)
王福生(农民代表)
张秋领(农民代表)
张先锋(农民代表)
包丰军(农民代表)
邓忠想(农民代表)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赫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经站站长王效忠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叶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