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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村镇实验学校教学楼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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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文〔201224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常村镇实验学校教学楼项目建设协调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常村镇实验学校教学楼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常村镇实验学校教学楼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高文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侯学义(县教体局副局长)

朱平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兴文(县监察局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铮(县审计局局长)

王燕君(团县委书记)

  方(常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侯学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建设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4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