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5〕2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制订的《叶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26日
叶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运输局
(二0一五年五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全县地质灾害预防的主要区域
今年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是: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引起的房屋倒塌、道路受阻等地质灾害。全县重点防灾区段有:
(一)地面塌陷:位于洪庄杨乡贾庄村西北紧靠村庄,平煤八矿采煤之后塌陷,现已造成大面积积水,面积大概300亩左右。
(二)滑坡:位于辛店乡桐树庄村三岔口组,上部为村民耕地,土质疏松,坡度陡峭,下部为村民居住房屋,如遇降雨,极易形成滑坡,危及坡下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位于保安镇李吴庄水溢洪道左侧,如遇降雨极易形成滑坡,堵塞溢洪道,造成水库排水不畅,存在安全隐患;位于仙台镇黄李村澧河拐弯处,如遇汛期容易被冲刷,存在安全隐患;位于辛店孤石滩水库高线防汛路副坝段以西,有120米路段因山体滑动遭严重破坏,无法通行,经现场查看系因该段路以北紧邻山体被人为削坡,堆土引起地质灾害造成。
(三)崩塌:位于常村乡西刘庄村,逍白线西刘庄桥西侧,如遇降雨极易滑石,大概长200米。
除上述各重点防灾区段外,沙河、澧河、灰河、甘江河等沿岸堤段,由于受河水长期冲刷,部分区段已呈现陡峭之势,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等山区乡镇部分地区因山体松动、植被减少,如遇大量降雨,极有可能引起崩塌或泥石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措施
(一)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逐一登记、建卡,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各村组、企事业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乡镇应根据灾情大小,在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的同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搞好动态监测,建立群防制度。各乡镇主要领导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旅游景区(点)、交通沿线和库区进行动态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防灾避灾措施等。
(四)加大投入力度,健全规划体系。各乡镇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各乡镇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进度,力争早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体系。
(五)做好预测预报。依据各灾害点的检测情况和当地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各乡镇要做好临灾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发布。
(六)加大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增强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为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编制策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尹文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值班电话:0375—6116618)。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组织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各乡镇要将本辖区的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电话,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
附件: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红民(副县长)
副组长: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国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建民(县民政局副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尹文豪(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刘进勇(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彭 可(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万昆山(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孙冠芳(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卫兵(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晓峰(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保军(县气象局副局长)
王晓东(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尚俊杰(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张红彬(县电信公司副经理)
张俊成(城关乡武装部长)
李 繁(任店镇副镇长)
张秀群(龙泉乡武装部长)
邓群亮(邓李乡副科级)
辛耀东(田庄乡武装部长)
甘书锁(廉村镇综治中心专职副书记)
顾许峰(洪庄杨乡副乡长)
武绍辉(马庄乡副乡长)
梁红献(仙台镇纪检书记)
张国营(保安镇副镇长)
杨曙光(龚店乡武装部长)
王彦林(夏李乡工会主席)
焦国民(叶邑镇副镇长)
黄红亚(水寨乡副乡长)
郑德坡(辛店镇武装部长)
王 超(常村镇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尹文豪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