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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07-15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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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文〔2016〕45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叶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委会)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徐延杰(县长)

副主任: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余振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红民(副县长)

白云霞(副县长)

孙宝印(副县长)

赵  飞(副县长)

王云海(县政协副主席)

高文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张自斌(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青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叶县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三林(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孙国群(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张安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

委  员:马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井慧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娄  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立辉(县编办主任)

王玉民(县法院副院长)

张华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效会(县发改委主任)

李延伟(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陶诚(县工信局局长)

赵英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发欣(县人社局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炳前(县环保局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张中阳(县林业局局长)

闫增豪(县商务局局长)

任  磊(县文化局局长)

朱春生(县卫计委主任)

李书义(县审计局局长)

李凤雷(县工商局局长)

周亚伟(县质监局局长)

赵幸伟(县统计局局长)

刘国平(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海芳(县安监局局长)

李召奇(县畜牧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张爱民(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夏保民(县移民局局长)

王梅英(县气象局局长)

吴  军(县电业局局长)

姚春浩(中石化叶县分公司经理)

梁  娜(中石油叶县分公司经理)

樊振伟(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伟(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跃军(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记刚(任店镇镇长)

王志远(龙泉乡乡长)

岐光普(邓李乡乡长

王  森(田庄乡乡长)

王小红(廉村镇镇长)

董晓峰(洪庄杨乡乡长

杨小鹏(马庄乡乡长)

刘科伟(仙台镇镇长

贺利民(保安镇镇长

程慧卿(龚店乡乡长)

徐  亮(夏李乡乡长)

程英豪(叶邑镇镇长)

张斌延(水寨乡乡长)

姜合强(辛店镇镇长)

贾俊杰(常村镇镇长

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李炳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统一决策、领导、规划、协调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环委会下设发改委等13个分环委会

一、发改委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彭德惠(

副主任:张安有(

杨效会(兼)

成  员:张天振(县发改委副主任)

禹得洋(县发改委资源股股长)

张亚军(县发改委能源股股长)

发改委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杨效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2.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环保产业。

3.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促进清洁生产,推广清洁能源。

4.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5.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拓宽环境保护融资渠道。

6.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7.对关闭、取缔和责令停产的企业单位,实施停止供电措施。

8.加强能源结构调整,制定组织实施十三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及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

(三)发改委分环委会网络图


彭德惠

张安有

杨效会

张天振

禹得洋

张亚军


二、环保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李红民(兼)

副主任:李炳前(兼)

成  员:李金辉(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进勇(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景天岭(县环保局工会主席)

张国立(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松林(县环保局环评股股长)

徐  峥(县环保局碧水办主任)

杨晓光(县环保局污防股股长)

徐  亮(县环保局生态股股长)

和延超(县环保局监察一中队队长)

庞瑞祥(县环保局监察二中队队长)

魏志强(县环保局监察三中队队长)

陈召平(县环保局监察四中队队长)

任家旺(县环保局监察五中队队长)

环保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李炳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2.编制环境保护功能规划,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3.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5.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环境监测点位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统一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6.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污染源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7.编制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8.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9.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10.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12.编制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公开环境信息。

(三)环保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庞瑞祥

徐  亮

和延超

任家旺

陈召平

魏志强

杨晓光

徐  峥

李松林

张国立

景天岭

刘进勇

李金辉

李红民

李炳前


三、住建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孙宝印(

副主任:王跃伟(兼)

成  员:杜国钢(县园林局局长)

王玉才(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徐亚珍(县住建局纪检书记)

彭  可(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房春法(县盐都水务公司经理)

刘建伟(县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宁保记(县住建局墙改办主任)

赵宏生(县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武晓磊(县住建局热管办主任)

董国跃(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

吉雁飞(县园林局副局长

范瑞锋(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韩伟亮(县住建局市政股股长)

住建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王跃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将环境保护列入城乡规划的重要内容。

2.依据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3.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理,加强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环境要素的保护。

4.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负责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河流沿岸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国家要求,整治并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年底前,叶县城区实现雨污分流。

6.加快热力管网建设,推进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提高天然气普及率。

7.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绿色建筑。

8.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建筑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

9.依法取缔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无关的设施和违章建筑,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

(三)住建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王玉才

董国跃

杜国钢

吉雁飞

房春法

徐亚珍

范瑞锋

韩伟亮

孙宝印

王跃伟

赵宏生

武晓磊

彭  可

刘建伟

宁保记


、公安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孙宝印(

副主任:李根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英杰(兼)

陈军晓(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延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彭亚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卫东(县公安局行管股股长)

公安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李根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依法侦办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

2.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对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4.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5.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危险品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6.负责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7.依法查处尾气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重污染天气限行规定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严厉查处黄标车限行区域内行驶的黄标车。

(三)公安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李根太

赵铁山

王延朋

赵英杰

彭亚举

陈军晓

朱卫东

行管股朱卫东

孙宝印


五、交通运输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李红民(兼)

副主任:李耀云(兼)

成  员:甘俊涛(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法局

               支部书记)

王晓峰(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李全党(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董晓娜(县交通运输局计统股长)

李益民(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副局长)

交通运输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李耀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2.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3.监督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公路工程建设污染防治。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对运输车辆实施密闭化运输管理,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4.指导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辆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淘汰营运黄标车。

5.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渗漏、洒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交通运输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李红民

李耀云

王晓峰

李全党

甘俊涛

李益民

董晓娜


六、公路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李红民(兼)

副主任:牛聚山(兼)

成  员:陈  河(县公路局纪委书记)

李海云(县公路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荆  涛(县公路局副主任科员)

李宏伟(县公路局养护股股长)

张毅恒(县公路局工程股股长)

王汉允(县公路局路巡大队大队长)

王新强(县公路局十里铺道班班长)

闫红彬(县公路局秦赵道班班长)

马遂生(县公路局三里桥道班班长)

褚小强(县公路局焦赞桥道班班长)

王国林(县公路局绿化道班班长)

公路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局,牛聚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严格执行机扫和洒水要求。购置足额道路清扫、洒水车辆,对管辖道路全面清扫保洁。禁止用鼓风式、扫帚旋转式的清扫方式。做好所辖道路两侧的绿化亮化。

2.道路施工防扬尘管理。严格落实遮盖、围挡、喷洒等标准要求;工地内土方、料堆要全部按标准覆盖;施工中继续通行车辆的路面采取铺设礁渣、细石硬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公路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李红民

牛聚山

王新强

王汉允

张毅恒

李宏伟

李海云

荆  涛

陈  河

褚小强

马遂生

闫红彬

王国林


七、行政执法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孙宝印(

副主任:张爱民(兼)

成  员:张奇伟(县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吴金星(县行政执法局公安特勤中队中队长)

刘文通(县行政执法局五中队中队长)

吕会杰(县行政执法局六中队中队长)

郭端召(县行政执法局法制股股长)

黄自洋(县行政执法局昆北中队中队长)

黄泰昌(县行政执法局一中队中队长)

王军领(县行政执法局二中队中队长)

吕冰汉(县行政执法局三中队中队长)

贾迎辉(县行政执法局四中队中队长)

权金广(县行政执法局七中队中队长)

赵烁宇(县行政执法局八中队中队长)

宋广民(县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杨西宗(县行政执法局督查室主任)

行政执法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执法局,张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做好城区垃圾焚烧和室外有烟烧烤清理整治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取缔违法露天烧烤。严厉查处城区内垃圾、汽车修理废物、农作物秸秆、树叶露天焚烧行为。

2.负责城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并接受群众投诉处理。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城区车辆密闭运输,整治土、砂石料等物料运输车辆沿途抛撒问题;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

(三)执法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孙宝印

张爱民

王军领

黄泰昌

权金广

贾迎辉

吕冰汉

赵烁宇

宋广民

杨西宗

张奇伟

吕会杰

刘文通

郭端召

黄自洋

吴金星


、工信局分环委员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白云霞(

副主任:王陶诚(兼

成  员:陈国学(县工信局副局长)

郑峻岭(县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股长)

工信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陶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面清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生产线。

2.监督工业企业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组织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企业。

3.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三)工信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白云霞

王陶诚

陈国学

郑峻岭


九、商务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白云霞(

副主任:闫增豪(兼)

成  员:李志标(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小丹(县商务局商贸服务股股长)

刘培洋(县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商务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闫增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推进流通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负责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再生资源回收及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3.加强油品经营资质审核,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单位,不得通过油品经营资质年度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加油站(库)的地下水防治工作。

(三)商务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白云霞

闫增豪

李志标

刘培洋

刘小丹


十、水利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赵  飞(

副主任:王留套(兼)

成  员:宋东民(县水利局副局长)

史国贤(县水利局纪检书记)

贺桂祥(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井慧(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贾向阳(县水利局工程管理股股长)

付超春(县水利局水保股股长)

马汉中(县水利局水政监察队队长)

刘志伟(县水利局节水办主任)

水利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王留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依法审批取水行政许可,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2.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办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综合整治,取缔河道无证采沙,依法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违法建设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4.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涵养水源保护,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调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5.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监管。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规划工作。

(三)水利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赵  飞

王留套

宋东民

付超春

史国贤

马汉中

贺桂祥

刘志伟

井慧先

贾向阳


十一、农业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赵  飞(

副主任:赵宏升(兼)

成  员:胡岱民(县农业局副局长)

马先伟(县农业局副局长)

赫海军(县农业局副局长)

肖升涛(县农业局能源站站长)

王长富(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赵  韶(县农业局水产股股长)

樊中伟(县农业局渔政站站长)

农业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赵宏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制定和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指导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的保护,实施增殖放流,落实禁渔期禁渔制度。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违法网箱(围网)养鱼、抬网、鱼阵、机动捕鱼船只,严禁毒鱼、电鱼、炸鱼行为。对其他大中型水库、河流加强管理,打击违法网箱(围网)养鱼,确保水质安全。

(三)农业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赵  飞

赵宏升

胡岱民

肖升涛

马先伟

王长富

赫海军

赵  韶

樊中伟


十二、城管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高文克(

副主任:张新国(兼)

成  员:孙文宇(县城管局副局长)

孙伟鹏(县城管局副局长)

马留成(县城管局副局长)

张化民(县城管局纪检组长)

刘广义(县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主任)

韩晓海(县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田  山(县城管局城河广场管理所所长)

铁俊峰(县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场场长)

城管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张新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做好城市道路扬尘、城镇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配足道路清扫、洒水车辆,城区机扫率达到80%以上。

2.负责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县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3.加强城区房屋拆建、城区道路及施工现场的监管,严防扬尘污染;增加城区主干道洒水频次,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洒水要求,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城区运送垃圾要使用专用的密闭车辆,严防垃圾遗撒。防止城区焚烧垃圾杂物现象。

(三)城管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高文克

张新国

孙文宇

孙伟鹏

马留成

张化民

刘广义

韩晓海

铁俊峰

田  山


十三、畜牧局分环委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孙国群(

副主任:李召奇(兼)

成  员:王新玲(畜牧局主任科员)

刘喜民(畜牧局副局长)

王永芹(畜牧局副主任科员)

刘红民(畜牧局畜牧股股长)

罗金友(畜牧局质管股股长)

王  (畜牧局疫控中心主任)

畜牧局分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李召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

1.做好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环境保护工作。

2. 全面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协助环保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3.指导小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治理工作,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治理扶持力度。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县畜禽养殖业(含养殖小区)的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指导、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水的综合利用。

5.加强畜禽屠宰场所管理,取缔违法屠宰点。

6.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畜牧局分环委会网络图


刘红民

孙国群

李召奇

王新玲

刘喜民

王永芹

罗金友

 


2016年71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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