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6〕19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年,各乡(镇、街道),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依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财政局等21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县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等10个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李博等15名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禹得洋等31名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虚心学习,努力工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6年7月20日
附 件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1个)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县发改委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保局 县审计局 县民政局 县卫计委
县住建局 县司法局 县文化局 县行政执法局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县统计局 县地税局
龙泉乡政府 廉村镇政府 任店镇政府 仙台镇政府
昆阳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10个)
县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县物价检查所
县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 县卫生监督所
县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县质监局稽查队
县公安局法制室 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15名)
李 博 张凤桥 崔江涛 郭端召 李炳勋 张巧芝
郭向阳 李 桢 常春才 侯哲伟 贾洪宪 余国红
梁新春 梁浩伟 张清平
四、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31名)
禹得洋 肖珂珂 毋帅兵 万献峰 郭晓伟 王亚飞
蒋旭贤 孙晓光 徐文娟 徐亚寒 王艳慧 李天中
蒋富强 王爱伟 叶华田 娄伟伟 杨恒亮 喜亚伟
张跃胜 秦红涛 杨勇志 毛璐璐 王仕浩 李洪涛
尼俊林 王振浩 孙尚林 李清超 王 宏 郭红伟
孙顺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