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县政府文件
索引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09-02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5年度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居民小区)的决定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叶政〔2016〕21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命名2015年度县级卫生先进单位

和卫生村(居民小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5年度,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居民小区)创建活动,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各单位申报和评比验收,县政府决定命名夏李乡第二初级中学等6个单位为2015年度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任店镇新营村等7个村为2015年度县级卫生村;命名御龙湾居民小区等2个居民小区为2015年度县级卫生居民小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和村(居民小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争取早日创建为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居民小区)。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申报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为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美丽叶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居民小区)名单

                          2016年8月31日

                           

附  件

2015年度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

(居民小区)名单

一、县级卫生先进单位(6个)

叶县夏李乡第二初级中学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程寨小学

叶县洪庄杨乡中心校

叶县龚店乡实验学校

叶县廉村镇第二敬老院

叶县辛店镇中心校

二、县级卫生村(7个)

叶县任店镇新营村  

叶县廉村镇南齐庄村

叶县廉村镇王博儒村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郑庄村

叶县昆阳街道南大街居委会

叶县昆阳街道新湾李村

叶县昆阳街道新李寨村

三、县级卫生居民小区(2个)

叶县御龙湾居民小区

叶县广诚·美林湖居民小区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31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