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6〕25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5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一六年九月二日)
2015年,全县各种烟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以发展优质烟叶为重点,强化各项技术措施落实,狠抓烟叶生产环节管理,大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烟叶种植面积达2万亩,对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我县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龙泉乡等7个烟叶生产先进单位和屈振平等29名烟叶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自我加压,扎实工作,为我县烟叶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5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 件
2015年全县烟叶生产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烟叶生产先进单位(7个)
龙泉乡 邓李乡 洪庄杨乡 仙台镇 辛店镇
县烟办室 县烟草公司
二、烟叶生产先进工作者(29名)
屈振平 任营春 兰建伟 郭国强 董合岭 谢晓峰
马新旗 王 卿 张曙光 赵二民 朱贵军 高有财
余连江 李晓飞 朱玉灿 袁艳红 范大军 银令民
来雅伟 周长青 段爱彬 王营春 高国乾 王俊峰
高新浩 李天岭 陈跃东 刘宏远 余长海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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