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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09-30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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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6〕5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依据,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正处于爬坡过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和结构性、周期性因素叠加影响,经济运行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下行压力依然很大,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调控力度,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盐都崛起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政府各部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横向协同机制。加强县政府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和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分析等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体系。

1.建立经济运行联合调研机制。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可靠依据。

根据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调研、专题调研、县内调研和县外调研,有针对性地调研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度研判形势,挖掘问题根源,借鉴先进经验,制定精准措施,谋划大事要事。调研结束后,牵头部门要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报县政府并交流共享至县政府有关部门。

2.建立经济运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及时交流共享有关数据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强化数据共享。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预计当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将有关指标预计数据报送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待正式数据出来后,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反馈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并根据分析需要及时更新补充信息。县财政、税务、电力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县金融、商务、招商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县统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季度数据或逢节假日,报送时间相应顺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挖掘、数据整合、信息融合方面的优势,提高数据的科学性、有效性、快捷性。

——强化分析研究。县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招商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叶县调查队、农业局、畜牧局、住建局、人劳局、房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叶县支行、电业局等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0日前报县发改委。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县发改委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煤电油气运供应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按月报县发改委。

——强化交流反馈。县发改委要及时分析整理县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研究起草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报告,连同县政府各部门月度分析报告汇编,及时报县政府,并反馈县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经济运行协调会商机制。要强化集体会商研究,共同讨论经济运行情况,谋划、储备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经济运行联合分析会议制度。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研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特点、主要指标增长情况以及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指导全县经济运行工作。

——建立经济运行专项调度分析会议制度。县发改委根据经济运行需要,适时召开专项调度分析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配合建立市、县两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纵向联动机制。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反馈、政策研究、督导落实等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1.完善经济运行报告机制。

——建立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客观总结本地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响应机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前瞻性信息以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并抄送县发改委。

2.完善政策落实督导机制。

——强化政策跟踪落实。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机制,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调研摸底,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强化督导服务。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导,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责任分工

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 县政府各部门参加。

县发改委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全县经济形势,牵头组织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会议等工作,汇总和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

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叶县调查队负责统计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县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县财税收支中存在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包括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主要工业产品价格及变动、重点企业产品或销量、重点企业运营重大事项,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招商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住建局、房产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包括商品房及二手房销售面积、金额、均价;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库存情况,房地产供地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情况以及保障房建设情况等,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人社局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包括城镇新增就业、农村转移就业等情况,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情况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叶县支行负责监测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工商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主体新增、注销变动情况以及市场主体结构分析(包括行业、注册类型、注册资本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县电业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发用电情况,包括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分重工业、轻工业及前10家用电大户用电情况)数据及环比、同比增速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1个单位或科室具体落实,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请于9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发改委(联系人:王煜  联系电话:15836950966  邮箱:yxfgwzhg@163.com)。

(二)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

(三)强化考评。县发改委应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懈怠、推诿塞责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年9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