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7〕63 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盐都水务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盐都水务公司改制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盐都水务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鹏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海洋(副县长)
王耀武(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
高文克(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井慧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 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常务副
主席)
王继贞(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发欣(县人社局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书义(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郭元勋(县信访局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青民(县国税局局长)
赵耀东(县地税局局长)
王月民(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书卿(县物价局局长)
房春法(县盐都水务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企业改革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拟定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协调解决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权益得到保障、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供水市场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海洋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继贞、王跃伟、王月民、房春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在王月民统筹协调下开展。
2017年5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