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6〕3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
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5日
叶县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
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摩托机车及零部件产业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着力培育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出口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6〕2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建设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集约土地资源,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能够促进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优势加速转化成为外贸竞争优势,推动我县外贸出口实现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叶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逐步建立参与国际竞争的营销与技术支撑体系,以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等摩托机车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出口基地功能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规模优势,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完善的摩托机车及零部件省级出口基地。
三、具体工作
(一)突出规划引领。根据《平顶山市出口基地管理办法》、《叶县摩托机车产业化集群(2016—2020)发展规划》,结合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优势,做好出口基地建设战略规划。从摩托机车的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明确产业定位和基地建设定位,制定差异化发展规划,实施集群式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摩托机车产业。
(二)突出产品研发和品牌培育。积极支持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共同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将科研创新与标准化相结合,积极参与国际、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积极推进出口品牌建设,提高出口基地商品的质量和档次;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家级自主出口品牌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同行业企业共同发展,提高我县“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的出口比重。
(三)突出信息服务。利用电子政务等多种渠道,及时提供贸易政策、国际市场、技术标准、贸易壁垒等各类信息,定期提供产品出口的相关数据和专项分析报告,为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提供正确的政策和市场导向。
(四)突出宣传培训。鼓励支持、组织引导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通过参加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际知名贸易洽谈会和产品博览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等途径,加强宣传,提高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企业产品国际知名度;同时,积极开展外贸实务、WTO知识和相关技术标准培训,提高摩托机车基地出口企业国际营销能力、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充分依拖叶县产业集聚区内的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优势,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形成推进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合力。
(一)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商务、叶县产业集聚区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创建培育工作开展。建立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通报、协调解决出口基地培育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由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下达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创建培育出口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扶持。为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创建提供必要的资金、资源等政策扶持。重点扶持基地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各种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注册,参加国际知名博览会,培育出口品牌等。优先为基地企业提供争取国家、省、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河南出口名牌,申报广交会等国内重要展会展位等支持。
(三)业务协调。加强与省、市口岸办联系,积极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相关部门为我县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措施,在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等方面享受便捷和优先。加强与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沟通,积极帮助出口基地企业争取政策性出口信贷和保险,增强企业经营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
附件:叶县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叶县创建培育市级摩托机车及
零部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安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王继贞(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效会(县发改委主任)
王陶诚(县工信局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发欣(县人社局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炳前(县环保局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闫增豪(县商务局局长)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周亚伟(县质监局局长)
张青民(县国税局局长)
赵耀东(县地税局局长)
李志标(县商务局副局长)
焦亚民(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闫增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摩托机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组织协调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