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7〕20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防范打击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防范打击
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妥善处置各种非法集资活动,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实现阶段性瘦身目标,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损失,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稳定”为工作总目标,按照“疏、打、压、促、帮、抚、稳”的七字工作方针;严守“决不允许发生阻断交通尤其是阻断铁路等重大恶性事件,决不允许发生打砸抢烧等重大恶性暴恐事件”的两个工作底线,最终实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集资群众实现清偿兑付”的两个办案目标。
二、目标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
1.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确保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领导到位、人力物力财力到位。
3.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纳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责任逐层落实、任务逐级落实。
4.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风险排查率达到100%,现有风险企业处置率达到50%,风险台账之外新增风险处置率达到100%。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重视各类涉嫌非法集资举报,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非活动线索,并进行核实处理。
5.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企业风险化解的督促协调,配合案件专案组、工作组及县行业主(监)管部门,推动辖区内案件依法有序查处和企业风险的有效化解。
(二)宣传教育
7.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扩大教育覆盖面,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进村入户率达到100%,2017年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大型主题宣传不少于2次。
8.创新宣传内容、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对投融资中介机构、房地产、P2P网络借贷平台、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打着发展种植、养殖、畜牧、林果业幌子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等案件高发、风险隐患聚集的行业领域进行深度专题宣传,切实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
9.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疑虑、平息争议,防止舆论炒作,澄清不实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教育群众不盲目听信谣言,依法理性反映个人诉求,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0.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日常行为监管,通过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等形式,及时警示和制止为非法集资企业“站台”或充当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维护稳定
11.进一步加强对参与非法集资群众中的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化思想教育,细化政策解释,强化沟通交流,促使他们积极配合和支持政府工作组、公安专案组依法依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对幕后组织、策划、煽动、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恶意闹访闹事或者与非法集资活动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2.辖区内参与非法集资群众进京赴省、市个访、集体访起数和人数,以及到县集体访起数和人数比2016有所下降。
13.制定完善非法集资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大局稳定。
14.严守“决不允许发生阻断交通尤其是阻断铁路等重大恶性事件,决不允许发生打砸抢烧等重大恶性暴恐事件”的两个工作底线,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及时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打击处置
15.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工商、公安、税务及行业主(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情况,对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6.辖区内针对非法集资立案企业、涉非风险企业均成立工作组,由乡(科)级干部牵头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处非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处非工作力量。
配合县公检法机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案件侦办、诉审进度和涉非企业风险化解等工作。
17.严格按照“三统两分”(统一办案协调、统一案件指挥、统一资产处置,分别立案、分别维稳)原则,妥善做好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的沟通协调、资产处置和参与群众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目标责任书,由县处非办负责日常考核、督促落实和年度检查评比。县政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两个决不允许”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