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1〕6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3日
叶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和主要区域
(一)地面塌陷:位于洪庄杨镇张集村西侧紧靠村庄,平煤八矿采煤之后形成塌陷,现已造成面积约200亩的塌陷坑,周边房屋24栋存在墙体裂缝,部分房屋主体结构倾斜,农田下沉严重,地面产生裂缝。威胁人口300人,县住建部门要立即对村民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处置意见。
(二)滑坡:1.位于保安镇柳树沟水库溢洪道左侧,如遇降雨极易形成滑坡,堵塞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2.位于仙台镇黄李村澧河拐弯处,如遇大汛冲刷容易滑坡,存在安全隐患。3.位于常村镇孤石滩水库,水库高线防汛路副坝段以西约120米路段,山体遇强降雨易引发滑坡。
(三)崩塌:位于常村镇西刘庄村逍白线西刘庄桥西侧,如遇强降雨极易滑石,长约200米。
除上述各重点防灾区段外,沙河、澧河、灰河、甘江河等沿岸堤段,由于受河水长期冲刷,部分区段已呈现陡峭之势,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等山区乡镇部分地区因山体松动、植被减少,如遇大量降雨,极有可能引起崩塌或泥石流,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自然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0375—6116005。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动态巡查、隐患治理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逐一登记、建档,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各村组、企事业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在速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的同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搞好动态监测。各乡镇(街道)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对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旅游景区(点)、交通沿线和库区进行动态巡查,重点是:确定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防灾避灾措施等,并对危险点、隐患点及时进行治理。同时,依据各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情况和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及时做好临灾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发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增强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要充分利用“5.12”中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升群众主动参与的意愿,增强宣传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管控,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常村镇、保安镇、辛店镇、洪庄杨镇)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不予批准其工程建设项目;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设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结合实际在对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落实值班制度。6至9月,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制定详细的值班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信息报送渠道通畅,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进一步完善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特别是发生大型以上或有人员死亡的地质灾害,要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杜绝漏报、瞒报和迟报。请各乡镇(街道)于2021年5月23日前,将本辖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电话,报县自然资源局215房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