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县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yexian-2019-00013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叶政办明电〔2019〕8号 发布日期:2019-04-25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叶县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乡村河湖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18〕27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文〔2019〕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41号)要求,着力解决乡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洁河湖,改善人居环境”为主题,以全县中小河湖为重点,对农村的河、塘、沟、渠、堰等全面进行清理整治,通过“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县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清除拉圾。全面清理倾倒在农村的河、塘、沟、渠、堰等内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扱、渣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二)清理杂物。全面清理村内的河、塘、沟、渠、堰等周边区域的临时厕所、废弃棚屋、摊点、房屋等违法违章建筑和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堆积物、障碍物等杂物。

(三)清洁水面。全面清理、打捞漂浮在河湖水面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藻类等,保持水体干净。

(四)平整河床。全面平整坑洼不平、阻碍行洪的河床。

(五)整治岸线。全面整治河湖岸线,整修岸坡,明晰岸线,推进建设生态廊道。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动员部署(4月23日—5月3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各环节时间节点。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垃圾分布具体情况并逐河逐段登记造册,发布河道垃圾清理通告,做到全民知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施方案于4月29日前,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行动(5月4日—5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湖“清四乱”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统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同步推进。村级主要负责对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及周边等进行集中整治;乡级主要负责对公路干道桥梁上下游和村庄、学校、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周边河湖进行集中整治;县级主要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2019年6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方案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行动不力的乡、村,要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做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四)总结验收(2019年7月1日—7月20日)。乡镇(街道)河长办要及时归档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于7月10日前,将行动总结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于7月15日前,完成对各乡镇(街道)抽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湖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村是本辖区落实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将河道内垃圾清理任务具体落实到包村干部、村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明确管理主体、人员,落实经费来源,完善农村河湖水行政执法机制,确保农村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农村垃圾清理及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逐步实现垃圾收集,安全处置全履盖,确保河湖清洁常态化。

(三)做好督导检查。县河长办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将采取交办、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把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诿扯皮、进度迟缓,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处罚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群众喜间乐见的方式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将此次专项行动变成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到此次清理整治行动中来,主动作为,自觉维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热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发现问题线索,跟踪清理整治,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