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的《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联系电话、邮箱均未收到修改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