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单位内设5个股室
主要职能是:指导全县体育运动,拟定群众体育工作规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制订全县体育竞赛工作计划、组织和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负责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才、训练和输送;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21.79万元,财政拨款421.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21.79万元,财政拨款421.79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1.28万元,占21.6%;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占1.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72万元,占0.2%;项目支出325万元,占77%;主要项目是;县高田径场、综合训练馆工程款和群众体育活动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单位2018年收入总计421.79万元,支出总计421.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1万元,减少6.3%,主要原因:2017年支付了叶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款,2018年支付有县高田径场和综合训练馆工程款尾款。
五、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3.1万元,与上年先比无变化。
1、公务接待费0.1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3万元,用于单位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及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非税收入,叶县全民健身中心
体育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叶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8日
附件:叶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