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现有10个内设科(室),以及县政府法制办、县人防办、县政府金融办3个行政单位和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热线办2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研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收发、运转、存档及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指导协调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考评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县政府大事记。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县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县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承提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县政府立法工作和审查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及解释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培训、推行服务型执法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有关工作;受理、审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规范全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仲裁办事机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务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意见及政策建议;联系市级及驻叶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政企对接合作;协调推进域外金融机构引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改制上市;负责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推动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为107 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 64人,工勤编制5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共107人,离退休人员13 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开展调研,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做好信息化等工作;全县归侨和困难侨眷慰问工作;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宣传非法集资相关知识,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协调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96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3.51万元,收入数据为含县政府法制办、县人防办、县政府金融办3个行政单位和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热线办2个事业单位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96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63.51 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9.82 万元,占26.99%;商品服务支出68.66万元,占2.3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89万元,占0.13%;项目支出 2091.14万元,占 70.56 %,主要项目是:叶县政府电子政务内网租赁,叶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中央空调购置安装,政府大院中央空调制冷、集中供暖等,支出数据为含县政府法制办、县人防办、县政府金融办3个行政单位和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热线办2个事业单位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963.51万元,支出总计2963.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7.31万元,增加40%。主要原因:叶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装修、中央空调购置安装等项目增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42.85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1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万0元。
2、公务接待费1.3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1.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16 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95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06】预算公开表_(104)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