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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7-00057 主题分类:以往年度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05-25 关键词: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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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单位设9个科(股)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35人;在职人员164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72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1万元,占21.7%;商品服务支出7.4万元,占0.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6.6万元,占3.7%;项目支出716万元,占73.6%,主要项目是: 行政运行、食品安全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收入总计972万元,支出总计97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监管职能及人员增加所以专项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1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4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县(市)学习交流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7年5月25日

叶县药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