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叶县物资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叶县物资局内设3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做好物资储备服务职能,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物资局行政编制16人,现有7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7人,2名遗属补助。
二、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7万元,占80%;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占14%;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万元,占0.04%。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物资局2017年收入总计29万元,支出总计29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无。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