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5人,在职人员5人。 主要职责是: 制订全县城乡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划,拟定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县直各单位、大中型企业及驻叶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总结推广全县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和信息传递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29万元,支出总计25.2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6万元,增长16.6%。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5.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25.29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2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万元,增长16.6%。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3.6万元,增长16.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9万元;公用经费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8万元,印刷费0.56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08万元,培训费0.05万元,交通费2.6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63万元,增长30.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10.5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7万元。2016年期末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万元,比2015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叶县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文明办公室(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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