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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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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背景

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河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动全省乡镇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河南省乡镇敬老院“直管+分类”改革工作指引精神,需对全县13所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改革。根据省市要求,该项工作2026年元旦前,改革方案提交当地党委或政府审议通过并下发文件1月底前完成资产清查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2025年11月,叶县民政局着手起草《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面向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任店镇、常村镇等12个乡镇征求意见,再次对《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方案制定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立足县域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和现有设施基础,科学划分服务区域,先选定基础较好的敬老院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在全县推开。

(二)四权分置,规范运行。明晰公办养老机构所有权、管理权、运营权、监督权归属,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由县民政局行使、运营权向专业主体放开、监督权由多方主体共同承担,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的治理结构。

(三)兜底优先,拓展服务。坚持“公办姓公”属性,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100%集中供养,富余床位优先向困境家庭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等群体开放,确保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可及。

(四)权责统一,协同共治。明确县民政局直管责任与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突破传统运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人才培养、服务供给等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内生发展动力。

四、重点改革事项

全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3家,总床位955张。截至11月底,集中供养533人(其中自理341人、失能91人,半失能101人),闲置床位422张,占比55.8%。结合我县实际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起草了《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动全省乡镇养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改革工作指引精神,核心内容包括优化资源配置、四权分置(所有权、管理权运营权、监督权),规范人事财务管理、创新运营模式等几个方面。

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直管、乡镇协作”的乡镇敬老院直管体系,整合县域养老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强化保障能力,打造安全、舒适、有温度的农村养老服务阵地,推动全县养老服务由单一兜底保障向社会普惠服务转变,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综上所述,该文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逐一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合法、合理、可操作性强”,建议“执行”。

 


 

2025年12月30日



相关政策文件:《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