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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叶县县衙博物馆创建国家4A级景区提升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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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印发《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叶县县衙博物馆创建国家4A级景区提升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叶县县衙博物馆创建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叶县县衙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县县衙始建于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县级衙署,历史文化价值突出。对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景区在旅游交通、游览服务、旅游安全、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智慧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为打造全县首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品牌、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我县系统谋划实施本次提升工作,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方案》、以县政府通知形式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等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叶县实际制定。

三、决策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于2023年2月组织文化、旅游、文物、园林、建筑等领域10名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同步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2023年4月23日,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原则同意。

四、创建范围和目标

创建范围包括游客中心、明清街全线、叶县县衙、叶县文庙及沿河路、玄武大道、文化路、四眼井街等连接线,总面积约102722.65平方米(合0.1平方公里)。总体目标是严格对照评分细则,实现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850分以上、景观质量评分80分以上、游客意见评分80分以上,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五、主要任务

《方案》部署四项重点任务。一是确定创建范围,组织顺畅的内外游线,主要包括设计景区LOGO和“叶知千秋、衙韵古今”形象口号,购置4辆观光摆渡车、建设4200平方米旅游专用道,改造和新增外部旅游标识34块,提升游客中心、停车场功能等。二是强化综合管理,营造有序的环境氛围,开展沿河路、玄武大道、文化路沿线和明清街、县衙门前、四眼井市场、文庙门前区域风貌提升及交通、经营、环境秩序整治。三是彰显文化特色,健全规范的软硬设施,主要包括规范门票和宣教系统、增设英语韩语导游、统一员工服装、完善全景图和导览标识、将7处旅游厕所提升至Ⅰ类4处、Ⅱ类3处,实施景点内部及围墙外围提升。四是立足智慧媒介,建设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为一体的智慧景区,并加强创建宣传和氛围营造。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保障

重点任务共38项,总投资估算565.76万元,具体投资以施工造价为准;游客中心及停车场、四眼井停车场等在建或已规划项目使用已有资金。创建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拨付、统筹保障,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七、实施步骤

按照4A级景区评定工作安排,2023年4月至8月为集中建设阶段,逐项完成台账任务;6月份上报申请材料,7—8月份迎接省厅上会评定,9—10月份迎接现场检查验收;授牌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八、保障措施

《通知》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统筹,各责任单位细化举措、抓好落实;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照台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督导考核,县财政局筹措拨付资金,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紧盯节点、加强督导,确保创建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375—6111169。

 

2023年5月19日

 

相关政策文件: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叶县县衙博物馆创建国家4A级景区提升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