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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9-00045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10-18 关键词:
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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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18日我局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尼龙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19日-2019年10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编:4672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尼龙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49

2019年1018

2

关于叶县龙泉乡晓阳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板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50

2019年1018

3

关于叶县安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51

2019年1018

4

关于平顶山长筑实业有限公司粉末、水性漆喷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52

2019年1018

5

关于平顶山市鑫志合门窗家具厂鑫志合门窗家具厂年产3.5万套木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53

2019年1018

附:

  1. 环审[2019]49

  2. 环审[2019]50

  3. 环审[2019]51

  4. 环审[2019]52

  5. 环审[2019]53

     

叶环审[2019]49号.doc

叶环审[2019]50号.doc

叶环审[2019]51号.doc

叶环审[2019]52号.doc

叶环审[2019]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