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4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17日我局对平顶山市亿通机电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工程湿喷机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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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河南优斯迈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河南优斯迈尔智能装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0]6号 | 2020年4月17日 |
2 | 叶县康泰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室内烤漆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0]7号 | 2020年4月17日 |
3 | 平顶山慧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0]8号 | 2020年4月17日 |
4 | 平顶山市万家能源有限公司叶县西李庄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 | 叶环审[2020]9号 | 2020年4月17日 |
附:
1.叶环审[2020]6号
2.叶环审[2020]7号
3.叶环审[2020]8号
4.叶环审[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