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索引号:yexian-2019-00005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7-25 关键词:
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7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25日我局对叶县永吉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26日-2019年8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编:4672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叶县永吉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32

2019年725

2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叶县石油分公司化工路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33

2019年725

3

关于《平顶山星宇玻璃有限公司年生产机动车钢化玻璃及普通钢化玻璃10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34

2019年725

4

关于《河南锐鑫研磨年产7500万片叶轮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35

2019年7月25

5

关于《平顶山六合众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块木托盘、200立方板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环审[2019]36

2019年7月25

附:

1.环审[2019]32报告表

2.环审[2019]32

3.环审[2019]33报告表

4.环审[2019]33

5.环审[2019]34报告表

6.环审[2019]34

7.环审[2019]35报告表

8.环审[2019]35

9.环审[2019]36报告表

10.环审[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