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9〕17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
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8日
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
学校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和《平顶山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基教〔2019〕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两类学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实现教育复兴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依据,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两类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措施
通过采取“撤、并、扩、建”等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体卫生设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两类学校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一)统筹布局规划
1.根据各乡镇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以及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村,一般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中心位置设置寄宿制学校。(县教体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
2.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根据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确定。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无生源的小规模学校,并设置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中心校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好学生安置和学生家长思想工作。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中心校要按程序恢复。既要避免因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空心校”现象。(县教体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
(二)改善办学条件
1.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体局负责)
2.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严格对照办学条件标准,对两类学校逐校开展排查,建立办学条件查缺补漏台账。对仪器设备零星购置、小修小补项目,由学校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使用公用经费解决。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资金,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要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合理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县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3.加快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要求,到2020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要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将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对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对寄宿制学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保障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县教体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
(三)强化师资建设
1.完善编制岗位核定。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统筹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推进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学校适当倾斜,确保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按照上级政策,适当降低农村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2.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通过定期招聘及录用特岗教师等形式,及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按照规定配备中小学管理和工勤人员,原则上小学寄宿生50-70人、中学寄宿生80-100人配1名宿管员,寄宿生80-100人配1名食堂员,寄宿生500人配1名保安员,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配备。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保安等工勤服务及卫生人员的保障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学生安全。(县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负责)
3.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和《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17〕45号)精神,认真执行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县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4.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实践培养,结合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遴选一批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培养。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机构作用,着力帮助提升两类学校教育质量。(县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四)强化经费保障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有关规定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严禁各乡镇中心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县财政局、教体局负责)
2.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确保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出现滞留和挪用。县财政局、教体局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额度。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审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县教体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
(五)提高办学水平
1.全面推行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发挥和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本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完善乡村学校评价方式,充分激发每所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支持机制。中心学校要统筹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促进城市学校与乡镇中心学校、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托管和共同提高,形成强校带动弱校、城市学校带动乡村学校的办学机制。(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
2.创新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采用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做到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把校园打造成学生的幸福家园。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暴力现象发生。密切家校联系,完善家访制度,办好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要求,配齐照料留守儿童生活的必要服务人员,建立翔实完备、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把学校建设成留守儿童的精神家园;加强与乡镇、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的协同配合,加大校园文体设施、图书室业余时间开放力度,丰富学生课后和校外文化体育生活,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县教体局负责)
3.推进两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多媒体设备全普及,促进在线课堂、网络教研、线上学习等发展。加强对两类学校教师的指导,拓展信息技术在两类学校教学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县教体局负责)
4.推进教师交流和对口帮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优先条件。要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两类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将两类学校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号),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均衡、持续发展。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为每所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定期专项督导检查两类学校建设的政策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
2.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
情况登记表
3.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规划建设情况
登记表
附件1
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和《平顶山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基教〔2019〕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计划
截止 2018年底,我县县域内有乡村小规模学校181所,乡镇寄宿制学校57所。根据规划,至2020年,我县域内将共有乡村小规模学校18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57所。
(一)2019年计划
恢复教学点1所,改善16所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扩建2所寄宿制小学和1所寄宿制初中。撤销叶县任店镇中其营小学和叶县原城关乡徐庄小学2所教学点,分别并入其相应学校。
(二)2020年计划
改善18所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新建寄宿制小学1所。改扩建2所寄宿制小学和2所寄宿制初中。撤销原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寄宿制)1所,并入叶县龚店学校。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编办、人社局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因地制宜地规划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切实保障乡村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段学生就近入学,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维,统筹布局规划、统筹建设项目、统筹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编制,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认真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计划工作。县教体局要做好统筹与调度;县财政局要依法保障相关经费,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县发改委和住建局要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保障新建学校和改扩建学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县编办、人社局要定期会同县教体局、财政局,根据生源状况核定教职工编制,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县自然资源局在编制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用地指标、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学校建设。其他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大对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县教体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对项目进展、资金落实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把规划项目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时完成专项规划任务。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将实施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影响计划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
规划建设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办学 类型 | 类别(乡村小 规模、乡镇寄 宿制) | 学校所 在乡镇、 街道名称 | 建设类型(新建、 改扩建) | 规划新建 校舍 | 规划 新建 校舍 面积 | 实施 年份 |
1 | 2141017570 | 叶县任店镇实验小学 | 小学 | 乡镇寄宿制 | 任店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1500 | 2019 |
2 | 2141017250 | 叶县夏李乡葛庄小学 | 小学 | 乡镇寄宿制 | 夏李乡 | 改扩建 | 综合楼 | 800 | 2019 |
3 | 3141002905 | 叶县回民中学 | 初级 中学 | 乡镇寄宿制 | 马庄回族乡 | 改扩建 | 厕所、浴室 | 200 | 2019 |
4 | 叶县保安镇第三小学 | 小学 | 乡镇寄宿制 | 保安镇 | 新建 | 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 | 11817 | 2020 | |
5 | 3141000362 | 叶县任店镇初级中学 | 初级 中学 | 乡镇寄宿制 | 任店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1920 | 2020 |
6 | 3141003292 | 叶县仙台镇初级中学 | 初级 中学 | 乡镇寄宿制 | 仙台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等 | 2071 | 2020 |
7 | 2141008192 | 叶县邓李乡杜杨学校 | 小学 | 乡镇寄宿制 | 邓李乡 | 改扩建 | 教学楼,宿舍楼等 | 3793 | 2020 |
8 | 2141004598 | 叶县龙泉乡权印小学 | 小学 | 乡镇寄宿制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宿舍楼等 | 4000 | 2020 |
1 | 2141020027 | 叶县保安镇庙岗村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2 | 2141022708 | 叶县保安镇魏岗铺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3 | 2141015968 | 叶县常村镇各河教 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常村镇 | 改扩建 | 30 | 2019 | |
4 | 叶县邓李乡康营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邓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5 | 2141004591 | 叶县龙泉大湾张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40 | 2019 |
6 | 2141004615 | 叶县龙泉谢营小学南莫庄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19 |
7 | 2141015258 | 叶县任店镇双河营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70 | 2019 | |
8 | 2141009324 | 叶县水寨乡伍刘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9 | 2141021770 | 叶县田庄乡柏树李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田庄乡 | 改扩建 | 30 | 2019 | |
10 | 2141007057 | 叶县夏李乡曹王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11 | 2141009339 | 叶县夏李乡田庄小学岗马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20 | 2019 |
12 | 2141009335 | 叶县夏李乡葛庄小学前董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13 | 2141007049 | 叶县夏李乡先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80 | 2019 |
14 | 2141012984 | 叶县仙台镇贾庄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仙台镇 | 改扩建 | 2019 | ||
15 | 2141005783 | 叶县叶邑镇兰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2019 | ||
16 | 2141005941 | 叶县叶邑镇利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17 | 2141008463 | 叶县保安镇罗冲村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660 | 2020 |
18 | 2141008404 | 叶县保安镇冯安村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2020 | ||
19 | 2141008449 | 叶县保安镇杨寺庄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2020 | ||
20 | 2141015937 | 叶县常村镇罗圈湾 学校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常村镇 | 改扩建 | 2020 | ||
21 | 2141012473 | 叶县洪庄杨乡王庄 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洪庄杨镇 | 改扩建 | 教学楼 | 900 | 2020 |
22 | 2141004574 | 叶县龙泉乡年张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10 | 2020 |
23 | 2141004586 | 叶县龙泉乡武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20 |
24 | 2141015170 | 叶县任店镇古路湾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30 | 2020 | |
25 | 2141015124 | 叶县任店镇郭营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平房 | 190 | 2020 |
26 | 2141019808 | 叶县任店镇灰河营 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平房 | 210 | 2020 |
27 | 2141015097 | 叶县任店镇任四村 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80 | 2020 | |
28 | 2141009286 | 叶县水寨乡太康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综合楼 | 540 | 2020 |
29 | 2141009290 | 叶县水寨乡天边徐 学校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20 |
30 | 2141009326 | 叶县水寨乡东盆王 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教学楼 | 900 | 2020 |
31 | 2141012991 | 叶县仙台镇扁担李 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仙台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480 | 2020 |
32 | 2141010084 | 叶县辛店镇东柳庄 小学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辛店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240 | 2020 |
33 | 2141010956 | 叶县叶邑镇思城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20 | |
34 | 2141005882 | 叶县叶邑镇邮亭小学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20 |
附件3
叶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
改善规划建设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办学 类型 | 类别(乡村小规模、乡镇寄宿制) | 学校所在 乡镇、街道 名称 | 建设类型 (新建、 改扩建) | 规划 新建 校舍 | 规划新建校舍 面积 | 实施 年份 |
1 | 2141020027 | 叶县保安镇庙岗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2 | 2141022708 | 叶县保安镇魏岗铺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3 | 2141015968 | 叶县常村镇各河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常村镇 | 改扩建 | 30 | 2019 | |
4 | 叶县邓李乡康营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邓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5 | 2141004591 | 叶县龙泉大湾张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40 | 2019 |
6 | 2141004615 | 叶县龙泉谢营小学 南莫庄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19 |
7 | 2141015258 | 叶县任店镇双河营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70 | 2019 | |
8 | 2141009324 | 叶县水寨乡伍刘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9 | 2141021770 | 叶县田庄乡柏树李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田庄乡 | 改扩建 | 30 | 2019 | |
10 | 2141007057 | 叶县夏李乡曹王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11 | 2141009339 | 叶县夏李乡田庄小学岗马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20 | 2019 |
12 | 2141009335 | 叶县夏李乡葛庄小学 前董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70 | 2019 | |
13 | 2141007049 | 叶县夏李乡先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夏李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80 | 2019 |
14 | 2141012984 | 叶县仙台镇贾庄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仙台镇 | 改扩建 | 2019 | ||
15 | 2141005783 | 叶县叶邑镇兰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2019 | ||
16 | 2141005941 | 叶县叶邑镇利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19 | |
17 | 2141008463 | 叶县保安镇罗冲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660 | 2020 |
18 | 2141008404 | 叶县保安镇冯安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2020 | ||
19 | 2141008449 | 叶县保安镇杨寺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保安镇 | 改扩建 | 2020 | ||
20 | 2141015937 | 叶县常村镇罗圈湾学校 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常村镇 | 改扩建 | 2020 | ||
21 | 2141012473 | 叶县洪庄杨乡王庄教学点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洪庄杨镇 | 改扩建 | 教学楼 | 900 | 2020 |
22 | 2141004574 | 叶县龙泉乡年张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210 | 2020 |
23 | 2141004586 | 叶县龙泉乡武庄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龙泉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20 |
24 | 2141015170 | 叶县任店镇古路湾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30 | 2020 | |
25 | 2141015124 | 叶县任店镇郭营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平房 | 190 | 2020 |
26 | 2141019808 | 叶县任店镇灰河营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平房 | 210 | 2020 |
27 | 2141015097 | 叶县任店镇任四村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任店镇 | 改扩建 | 80 | 2020 | |
28 | 2141009286 | 叶县水寨乡太康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综合楼 | 540 | 2020 |
29 | 2141009290 | 叶县水寨乡天边徐学校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平房 | 180 | 2020 |
30 | 2141009326 | 叶县水寨乡东盆王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水寨乡 | 改扩建 | 教学楼 | 900 | 2020 |
31 | 2141012991 | 叶县仙台镇扁担李学校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仙台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480 | 2020 |
32 | 2141010084 | 叶县辛店镇东柳庄小学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辛店镇 | 改扩建 | 综合楼 | 240 | 2020 |
33 | 2141010956 | 叶县叶邑镇思城小学 | 小学 教学点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20 | |
34 | 2141005882 | 叶县叶邑镇邮亭小学 | 小学 | 乡村小规模 | 叶邑镇 | 改扩建 | 40 | 2020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