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叶市监工公告送字[2020]4号
南昌和天然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的广告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2020年6月22日,本局依照你公司核准的注册地址,邮寄方式将《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叶市监工催告字[2020] 5号)送达你公司,但未能有效送达。本局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委托等方式送达该文书,亦未能有效送达。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公告送达《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叶市监工催告字[2020] 5号),请你公司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