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索引号: 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8-21 关键词:
叶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现就叶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在应聘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资格。

本次招聘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本科起点研究生。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