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索引号: 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8-04 关键词: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下午“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平顶山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体基2020〕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要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现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期为15个工作日(202184日至2021年818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叶县教育体育局反馈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请备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联系地址:叶县昆阳大道北段439号教育体育局217室

邮编:467200

联系电话:0375-8052746

 

附件: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下午“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平顶山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体基2020〕55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是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借课后服务搞营利性活动。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给予一定支持。

(三)创新原则。校内课后服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鼓励教师发挥专业特长,创新活动形式活动内容。

(四)公开原则。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措施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供应午餐,课后服务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有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四)服务人员。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以外,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欢迎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五)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中小学生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组织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发挥学校资源优势。课后服务要以学校为主进行实施,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担负起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纪律,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科学化。

(二)课后服务的督查。教体局和中心校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项目、方案、场地、设施、人员等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的申请与审核。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和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之后,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课后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叶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发改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资金;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绩效工资总量;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服务和支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用于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奖励和教学设备购置。学校按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向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所收取的服务费由学校用于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除此收费外,任何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再向家长收取有关课后服务的费用。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注重服务效果。各学校根据学校情况制定出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课后服务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安全保障措施等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条件允许可以把课后服务延伸到研学旅行,组织学生到叶县县衙、岩盐博物馆、烈士陵园、红色基地等地方,让学生了解叶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红色基因等,注重课后服务的效果。

(四)切实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供应午餐的学校由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的中央厨房项目统一供餐,午餐品质和价格由家委会、学校、供餐公司三方协商,并严格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导宣传。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安全、服务内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