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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1-10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金融领域涉企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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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金融部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确保金融领域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结合实际,现将叶县金融领域涉企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1.搞虚假宣传的;

    2.擅自违规收取费用的;

    3.擅自增设服务条件加重企业负担的;

    4.服务态度不端,服务水平较低造成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服务流程增加企业负担的;

6.擅自增设信贷条件,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行为。

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1.电话受理:

民呼必应热线电话:12345;

县金融工作局电话:0375-2311616

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63(人行)、12378(银保监会)。

    2.来人来信举报投诉:

县金融工作局地址:叶县九龙路县政府205房间;

人行地址:叶县迎宾大道路西县人行;

银保监组地址:叶县迎宾大道路西县银保监组。

三、受理查处流程

1.接到投诉事项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2.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2个工作日内交监管部门处理

3.监管部门接到交办件或投诉事项后,依据程序开展核查,及时作出处理。

4.监管部门应在受理投诉3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投诉人。涉及转交事项的要及时将处理情况报转交部门

四、做好举报投诉工作台账管理

监管部门要做好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相关材料的台账整理归档工作,对于涉企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县企业的合法权益。

 

 

                                           叶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