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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1-00003 主题分类:督查督办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01 关键词:
县重点创建单位7-9月份考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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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要求,依据《叶县城市创建工作周检查月考评办法》规定,七月份以来,县创建办组织督导组连续对重点创建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七月份以来,尤其是城区小广告治理、旱厕清零、“三线治理”、拆除私搭遮阳棚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迅速,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在近期的两次省级考核中,大部分单位能够从大局出发,服从指挥,反应迅速,全力以赴,能够较好的完成迎检任务。特别是在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分包路段、分包社区和“文明交通示范岗”活动开展以来后,各单位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氛围逐渐浓厚,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存在不足

 1.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单位在迎检的关键时刻,工作不扎实、安排不到位、反应不迅速。

 2.县医院、妇幼保健中心、县实验学校(教体局)等单位工作标准低,创建要求未落实落地。

3.电信公司连续四次不参加周五下午分包路段志愿服务活动;对“三线治理”工作行动迟缓、进展滞后。

4.供电公司对分包社区创建帮扶工作履职不力,效果差。

5.昆阳街道堰口、九龙街道邱寨环境卫生差;田庄乡邵奉店、马庄乡张庄等村自6月份以来,迟迟未见行动。

三、评比结果

  (一)重点创建单位排名

1.九龙街道2.盐都街道3.交警大队、龚店镇4.疾控中心5.农商银行6.文广旅局7.县高、邮政银行8.行政服务中心9.林业局10.教体局11.城管局12.融媒体中心13.公路发展中心14.中国银行15.昆阳街道16.生态环境局房产服务中心17.市场发展中心18.农业银行19.住建局20.移动公司21.中医院22.职专23.交通局24.马庄乡25.建设银行26.联通公司27.二高28.县医院29.田庄乡30.卫健委31.工商银行32.市场监管局33.二院34.电信公司

  (二)社区排名

1.盐都街道刘庄2.昆阳街道南关3.九龙街道北关4.盐都街道程寨5.昆阳街道李寨6.九龙街道西菜园7.九龙街道西李庄、东菜园8.盐都街道郑庄9.盐都街道焦庄10.昆阳街道湾李11.盐都街道卫庄12.昆阳街道潘寨13.九龙街道北街14.昆阳街道聂楼、南街15.昆阳街道南大桥16.昆阳街道程庄17.九龙街道邱寨18.昆阳街道堰口19.盐都街道曹庄

  (三)城郊村排名

    1.龚店镇汝坟店村2.田庄乡东李村3.马庄乡马庄村4.龚店镇滨河小区、十里铺村5.马庄乡水郭村6.马庄乡李庄村7.田庄乡孙楼庄村8.龚店镇叶寨村9.田庄乡宋庄村10.马庄乡张庄村11.田庄乡邵奉店村

四、奖惩情况

1.依据《叶县城市创建工作周检查月考评办法》规定,对考评前三名的九龙街道盐都街道、交警大队和龚店镇予以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对考评后三名的电信公司、二院市场监管局予以通报批评,分别罚款10000元、5000元、3000元。

    2.依据《叶县城市创建工作周检查月考评办法》规定,对考评前三名的盐都街道刘庄、昆阳街道南关、九龙街道北关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同时对城市创建工作分包以上三个社区的司法局、城管局、农商银行予以通报表扬对考评后三名的盐都街道曹庄、昆阳街道堰口、九龙街道邱寨分别罚款5000元、3000元、2000元同时对城市创建工作分包以上三个社区的财政局、疾控中心、税务局予以通报批评。

五、下步要求

综合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希望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勇于担当、克难攻坚、乐于奉献的精神,为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再立新功。受到批评的单位要认清存在的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迎头赶上。同时,也希望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干为先、干必出彩、首创必成、决战决胜,全力以赴投入到我县城市创建工作中来,努力开创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