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5日,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在叶县自然资源局二楼西会议室召开,会上审议了《叶县中心城区F-开发区南单元YKL-01-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叶县中心城区F-开发区南单元YKL-01-09街坊位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叶廉路与盐都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街坊北侧为叶廉路,南侧为化工一路,西侧为盐都大道,东侧为规划路。规划用地面积891945.86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YKL-01-09街坊内09-01、09-02和09-03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09-04地块为防护绿地(1402)。
三、地块控制指标
09-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23535.55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09-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77050.77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09-03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41224.68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09-04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50134.86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80%。
四、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09-01、09-02和09-03地块内建筑物后退地界最小距离为5米;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得小于5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面距离)的0.7倍,且与周围建筑最小距离为10米,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图)
五、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09-0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和西向,09-02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和东向,09-0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向、南向和西向。
六、配建设施要求
规划009-01、09-02和09-03地块配套变配电设施、公共厕所、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市政配建设施要求:配建设施就近接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政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讯、燃气、热力管道。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4日
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申亚军
咨询电话:0375—6116737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