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9〕11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2日
叶县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豫政〔2018〕37号)、《河南省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豫节减办〔2019〕1号)和《平顶山市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平节减办〔2019〕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19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作为主要抓手,坚持供需两端发力,严控增量、削减存量、提升能效、清洁替代等多措并举,建机制、强管控、抓工程,压实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责任,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既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又确保完成年度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二)年度目标。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给我县2019年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47万吨以内的目标任务。
二、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全县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耗煤项目。
(二)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新上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否则不予通过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
(一)加强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用煤管控。严格执行《河南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对于使用列入淘汰目录落后装置的企业,自2019年起实行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管控,黄色及以上预警情况下实施最大程度停限产。
(二)压减化工行业煤炭消费。开展合成氨企业排查,列出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技术装置和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企业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企业,2019年减少煤炭消费不少于60%。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四、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
加强商品煤质量使用管理,制定商品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商品煤使用领域专项检查,督促煤炭消费企业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降低灰分和硫分,提高入炉煤热值。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五、实施燃煤设施整治
(一)4月底前制定燃煤设施整治年度专项方案。加快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二)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坚决推进工业窑炉改造。
(三)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六、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推进叶县盐穴储气库建设,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与上游供应商沟通衔接,加大市场资源采购,全县天然气资源供应量力争达到6000万立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七、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管理
(一)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对标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钢铁、水泥、焦化、烧碱等9大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的项目生产用电,执行差别电价。对属于能耗超过限定值的水泥、钢铁等项目的生产用电,执行阶梯电价。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八、强化煤炭消费减量督导考核
(一)分解各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指标。2019年4月,预分解下达各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指标,引导重点企业预期,督促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下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8月底前,正式分解各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压实目标责任,作为年度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实施区域目标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情况的监测,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月度监测,按月发布煤炭消费情况,督导落实减煤措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实施重点耗煤企业专项检查。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全方位监察,对于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实施停业整顿。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四)严格煤炭削减督导考核。组织开展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专项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九、加强煤炭削减宣传引导
(一)开展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培训。加强对国家和省市煤炭消费减量政策解读,引导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适时组织对企业培训,规范煤炭消费数据报送,推介先进技术,提高企业减煤能力。
(二)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节能减煤降耗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附件:2019年叶县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预
分解下达)
附 件
叶县各重点耗煤企业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指标(预分解下达)
重点耗煤企业 | 煤炭消费总量目标(万吨)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75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66 |
天源盐化有限公司 | 5.2 |
叶县天晶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 0.8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