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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8-00006 主题分类:以往年度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02-28 关键词:
2018年叶县文化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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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单位设局办公室、文化艺术股、计财股、工青妇办公室、旅游办公室、创作室;局直属二级机构有: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文物管理局、文庙保护管理所、旧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物派出所、文化馆、图书馆、县衙博物馆、电影公司、人民剧院、县豫剧团。(股)室,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旅游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研究、制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规划和执法行为规范。(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四)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五)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六)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七)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八)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九)组织协调本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十)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十一)负责全县文物经营机构的审核和文物鉴定机构设立、撤销的备案工作,负责文物市场的管理。(十二)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编制26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47人;在职人员415人,离退休人员10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1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5.44万元。(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61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15.44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26.47万元,占39%;商品服务支出40.75万元,占1.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1.46万元,占0.8%;项目支出1526.77万元,占58.6%,主要项目是: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舞台艺术送农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收入总计2615.44万元,支出总计2615.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6.551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1、工资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80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6.1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0.11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送戏下乡、送图书下乡、文化下乡等人员就餐费、文物发掘人员就餐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21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6万元。公务用车费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旅游安全检查、文物保护巡护、流动图书车送书下乡、公益课堂、文艺演出、送戏下乡、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下乡基层等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0.7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系统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表9: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文化局预算公开表.xlsx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