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工商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工商局现有9个内设科(部、室),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信息统计、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法规股。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指导全县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
(三)企业注册股。拟订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指导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实施登记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服务工作。
(四)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工作,承担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公开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股。拟订全县规范市场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拟订全县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交易市场舆论监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反违规重大案件。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和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商标管理具体措施;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叶县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著名商标的申报,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拟订实施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对广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指导广告网络监测平台业务应用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审批发放全县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
(八)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承办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有关事项。参与全县创业人才发展规划有关工作。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
(九)计划财务股。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及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系统预决算及各类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139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11 人;现有在职人员114人,离退休人员7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59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42.45万元。收入数据为本级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593.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42.45 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88.61 万元,占74.59 %;商品服务支出 27.97 万元,占1.76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117.27 万元,占7.36 %;项目支出 259.60 万元,占16.29 %,主要项目是:
1、网络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日常办案费50万元
3、12315受理维权及宣传费5万元
4、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经费10万元
5、流通领域市场规范和监管经费30万元
6、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经费10万元
7、其他执法办案专项25万元
8、查处无照经营专项经费10万元
9、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经费10万元
10、着装费3.6万元
11、基层工商所建设经费4万元
1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费50万元
13、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万元
14、执法监管设备购置经费10万元
支出数据为本级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1593.45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593.45 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实际收入1316.82万元相比、增加276.63万元,原因是2017年11-12月经费县财政2018年1月拨付,收入计入2018年收入帐目;2017年财政拨款实际1397.24万元相比,减少196.21 万元,原因是:2017年11-12月部分支出2018年支付,计入2018年支出账目。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72.5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3.55 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 2.5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 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5.73 万元。公务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 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4、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未0万元,2017年公车购置费未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7.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