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助力乡村产业兴旺,营造返乡创业浓厚氛围、搭建创业舞台、提供创业扶持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
由于无法面对面的检验产品质量,电商农产品需要有更高的辨识度和品质保证。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目前我县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
(二)基于电商的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
目前,电商供应链各环节的互动联合与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还存在很多障碍。面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的特殊性、农村关系型社会的复杂性,大量新型的互联网创业者进入农村后无所适从,而产地又缺乏专业化的组货供应者和服务团队给予充分支撑。传统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缺乏互联网运营技能和营销经验,难以维持稳定的网上客源和对接规模化的农产品电商和网络卖家。
(三)参与的被动性致使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
由于缺乏上网技能和开设网店的经验,普通农户很难进行互联网创业,群众对电商的认知度不高,虽然经过乡镇政府的大力宣传,但是概念比较模糊,大部分人不重视电商发展。在电商进农村的过程中,多数农户只是被动性卷入,未能积极参与分享农村电商带来的增值收益和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变化。对本地网络卖家来说,因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推广费,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他们也难以给出比传统经销商更高的产品收购价。
(四)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的混乱局面及问题
农户愿意接受农村电商培训,希望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帮扶,走上农村电商发展道路,打开农产品的销路,从而实现脱贫致富。实际发现,大部分农村供销电商人才培训机构没有进一步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课程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并没有及时搭建分层培训、分类指导、全程跟踪的培训体系。在我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中,普遍存在“农村电商”概念理解偏差、培训方向模糊、定位不清、农村电商师资缺乏、培训课程体系安排欠佳、培训对象专业功底薄弱、培训后续配套服务欠缺等问题。
二、关于解决农村电商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二是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
全。
(二)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
一是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营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二是搭建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三是在县级层面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完善到村物流的集体配送。四是鼓励农产品电商开放运营和纵横联合,广泛嫁接各类“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三)规范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人才培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设立“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电商爱好者运用“互联网+农业”创业。三是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进行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由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四是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